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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做好学校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,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提出如下要求:

一、提高思想认识,落实安全责任。各单位(部门)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,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,牢固树立“安全无小事”意识,克服麻痹大意和松懈思想。周密安排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,落实安全责任。

二、加强安全教育,做好防范工作。暑期气候炎热,也是暴雨、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,各单位(部门)要在暑假前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加强安全教育,重点围绕预防食物中毒、溺水、防雷电、防火、防盗(各办公室、实验室不要留存现金和贵重物品)、防骗、防交通事故、防恐防暴等方面开展安全教育活动,引导师生员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自救能力,确保单位及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。学生部门和后勤服务部门要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,同时严格查处宿舍违规用电现象。

三、强化安全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。各单位(部门)在放假前要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,确保各项检查不走过场、不留死角、不存隐患,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,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加强人防力度,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保卫处。

四、强化责任监督意识。假期各单位(部门)原则上不允许组织旅游、参观等集体外出活动,也不允许承办大型活动,更不允许私自对外租借学校的房屋、场地等。因特殊原因和工作计划中必须开展的各种培训班、进修班等,应严格按规定程序提前向学校报批。按照“谁主办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,责任到人,做好各项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严防事故发生。

五、加强校园安全秩序管理。保卫处要加强暑假期间校园管理和治安防范,严格控制车辆和闲散人员进入校园,严防不法分子骚扰滋事或伺机搞破坏活动。同时加强对教学和实验场所的管理,对教学楼实行封闭或半封闭管理(请各单位、各部门于7月15日下班前将楼宇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保卫处备案,并通告相应师生,进出楼宇的人员须审验证件);基建后勤部门要对假期在校内施工的人员、临时维修人员和外来人员加强管理,相关人员名单要上报保卫处备案;研究生院和后勤服务产业集团要加强对研究生宿舍区的管理,严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员,严格宿舍进出询查、登记手续,若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保卫处。

六、做好假期留校人员的信息上报及生活安排。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本科生、研究生、留学生、外教等假期留校人员信息的统计工作并及时书面上报保卫处。后勤服务产业集团要协同相关部门为在校师生的生活、学习、科研和其它活动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。

七、严格值班值守,保持信息畅通。各单位(部门)要将暑假期间的值班安排以书面形式报送学校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。要做到人走断电、断水、断气、关窗、关门,并在门上粘贴封条。各单位(部门)要严格值班值守,杜绝缺岗漏岗和侥幸心理,保持通信畅通,学校党政办公室要不定期检查全校值守情况;要强化安全意识,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的巡查工作,有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和上报,并做好值班检查记录;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,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、准确上报,坚决杜绝迟报、漏报、瞒报的现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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