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一
2013年5月4日下午5:00文科某学院2012级男生董某报:本人4月28日早上离开寝室回家,5月4日下午2:50回到寝室后,发现自己的柜子被撬开,笔记本电脑被盗。提醒各位同学注意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,对贵重物品最好能够随身携带。
案例二
2013年5月6日,文科某学院研一女生赵某报:中午12:00在南院三食堂一楼吃饭时,将钱包落在椅子上,吃完饭后忘记带走,内有现金1000元、身份证、银行卡等物品。12:30回去寻找,但没有找到。建议:到食堂排队买饭或吃饭时,不要把东西放到饭桌或椅子上。
案例三
2013年5月15日下午,文科某学院2012级男生谢某报:下午2:00接到母亲从沈阳发来的微信(当时母亲打我的手机时,因为我正在上课,所以没有接听):问我有关交学费的事宜,问我哈佛老师来办班的事宜,我说没有这个事,这样我母亲才明白:刚才是骗子盗用我的QQ号与我母亲聊天,谎称辽师办哈佛,对解决就业有好处,学费18000元必须打到学校统一的帐号上,我母亲有所动心,幸与我电话联系。遇事都要像这位母亲一样,认真核实情况,“不见兔子不撒鹰”。
案例四
2013年6月25日,文科某学院2012级女生石某报:中午12:30分左右,在图书馆二楼小自习室(带铁门的),想伏在桌子上睡一会儿,随将手机放在桌子上,大约40分钟睡醒后,发现手机没有了。手机是苹果4S,价值为4850元。建议:睡觉时或短时离开手机都不要放在显眼的地方,最好能够随身携带。或让同学代为看管。
案例五
2013年8月26日,文科某学院2010级女生尹某报:本人于8月25日19:41分在淘宝网购买衣服,一男子给本人打电话称,本人在网上购买衣服存在问题,必须重新交易,重新交易后,发现被骗走1982.18元,(本人是通过建行网银支付的)。该男子电话为:(13170973807、QQ:2041417737)。建议:遇事要冷静思考,不应该用网银直接支付,最好通过支付宝做中间保障,最大限度减少损失。
案例六
2013年9月7日,文科某学院女生杨某报:9月1日下午5:40本人在辽师管理楼上自习,用手机挂QQ,突然,我的表弟用 QQ发来的消息,说他钱包丢了,钱包里有银行卡,卡上面写有密码,为了防止捡到者取钱,弟弟要把钱转到我银行卡里,我问QQ对方的名字,对方说出了我表弟的名字,我要对方手机号打电话证实一下,对方说着急出来,忘记带手机了,就这样我相信了他。后来我把自己的银行卡号和手机号给了QQ对方,对方通过一种手段,用支付宝发给我校证码,然后我再将校证码发给QQ对方,这样QQ对方将我卡里的钱支付出去2100元,通过之后的聊天,感觉不像表弟本人,于是我问QQ对方家里的电话是多少,对方的爸爸(我姨夫的名字叫么?),此时,QQ对方都没有说出来,我意识到被骗了。提示:利用QQ被盗来骗钱屡见不鲜,且花样翻新,请同学一定注意个人隐私的保护,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信息,不要随意发布、传送或告知他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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