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师首页 | 加入收藏
治安管理
消防管理
交通管理
案例精选
户籍管理
综合治理
报警        110
火警        119
医疗救助      120
公寓城报警    82159715
黄河路校区报警  82158236
西山湖校区报警  85827110
> 治安管理
发生刑事案件应当如何报案?

    任何单位、社会组织和公民在发生或发现刑事犯罪案件后,都有权利和义务立即就地就近向公安机关、所在单位保卫部门或公安执勤人员报告。报告的方法在城市可拨打“110”向公安机关直接报警,也可向就近的公安派出所、治安岗亭、责任区的刑警申队、公安执勤人员报告。在农村除利用电话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外,还可通过村民委员会、治保会等组织或乡、镇派出所、责任区刑警中队报案。报案人要尽可能地讲清楚案件发生或发现的地点、时间,是什么案件,被害人和作案分子的重要情况,及自己的姓名、单位、职业、居住地址等。如果当场抓获犯罪分子,应当立即扭送到公安机关,并介绍自己所知道的情况。

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如何报案?治安管理处罚有哪些种类?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国安全网 辽宁警网 大连市公安局
版权所有:辽宁师范大学 保卫处 辽ICP备05001365号 技术支持:新图闻科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