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何单位、社会组织和公民在发生或发现刑事犯罪案件后,都有权利和义务立即就地就近向公安机关、所在单位保卫部门或公安执勤人员报告。报告的方法在城市可拨打“110”向公安机关直接报警,也可向就近的公安派出所、治安岗亭、责任区的刑警申队、公安执勤人员报告。在农村除利用电话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外,还可通过村民委员会、治保会等组织或乡、镇派出所、责任区刑警中队报案。报案人要尽可能地讲清楚案件发生或发现的地点、时间,是什么案件,被害人和作案分子的重要情况,及自己的姓名、单位、职业、居住地址等。如果当场抓获犯罪分子,应当立即扭送到公安机关,并介绍自己所知道的情况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