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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辽宁师范大学综治(平安校园建设)工作要点

       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,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,也是全面完成“十二五”规划的收官之年,我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: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,按照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<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>的通知》(中办发[2014]69号)及《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》(大委发[2014]17号)等中央、省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,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,以问题为导向,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,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,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,自觉把法治方式贯穿平安建设全过程,坚持源头治理、系统治理、综合治理、依法治理,更加突出健全多元化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、全面推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提升转型、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等重点任务,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,努力提升平安校园建设能力和水平,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安全感满意度,确保我校社会政治稳定、师生乐业、校园及周边安定有序。
  一、平安建设工作要点
  (一)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
  1.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。进一步加强学校风险评估工作运作机制建设,完善风险评估工作组织机构,建设校园风险评估工作信息平台,探索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介入机制。
  2.加强矛盾纠纷分析、研判。完善协调会议工作机制,规范分析研判内容,提升分析研判水平,推动矛盾纠纷化解。严密重大涉众型矛盾纠纷监测预警,有效预防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。健全重大矛盾纠纷快报、日报、直报和“零报告”制度,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机制。
  3.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。推动校级调解组织向更多矛盾纠纷易发多发二级单位延伸。推进校、院两级调处组织实体化规范化运作,整体协调、有效化解矛盾。
  (二)深化外来人员服务管理
  4.创新外来人员服务管理。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,全面落实以证管人、校内各二级单位新来临时务工人员信息上报制度,及时上报保卫处,保卫处联合高校二所进行不定期抽查,发现问题及时督促、整改。
  5.深化特殊人群动态管理。进一步强化特殊人群分类服务管理,落实对特殊人群帮扶帮教措施,敏感时期做好管控工作。加强对学生的政治稳定教育、帮扶、矫治、管理。
  (三)全面推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
  6.构建立体化、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。优化整合校内各单位视频监控资源,推动技防监控设施规范高效运行。加强治安防范专业化、职业化、社会化力量建设。发展壮大学生安全员、平安志愿者、义务灭火队、治安红袖标等群防群治队伍。加强校内步巡与警灯车巡、警校协作、技术防范和网络巡防等防控网建设。
  7.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。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治理专项行动,依法打击各类严重违法犯罪以及“两抢一盗”、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。深化校园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动态排查整治工作,完善整改通知书督办工作机制,建立完善排查整治工作协调会议和通报制度。
  8.提升反恐维稳工作实效。建立健全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机制、情报机制、防范机制、应急机制和应急响应等级制度,全面提高发现、打击、防范和应对的能力和水平。
  9.完善网络违法犯罪防控机制。进一步完善网络舆情引导、网络监管、网络文化建设工作机制。依法打击网络造谣、网络诈骗和侵害师生个人信息等各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,防止形成现实危害。
  10.做好重大活动重要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。健全重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与及时上报制度,完善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滚动排查、风险评估、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,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,形成应急预案,全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工作。
  (四)推进综治基层基础建设
  11.进一步完善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建设。优化整合各二级单位综治、法治、维稳、信访、矛盾调处、务工管理、法律援助、劳动保障、便民服务等服务管理资源,健全完善综治牵头、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,实行校园管理多职能部门联合办公、校园事件集中受理,做到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,使之成为校园平安法治建设的核心平台。
  12.全面推进校园网格化治安服务管理。 研究制定校园重点区域网格化治安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,在现行校园楼宇框架内,把实有师生、二级单位一并纳入通盘考虑,校园宿舍、教学楼、校内家属楼等重点区域以单体楼为服务管理基础网格,包干到人,努力做到排查全覆盖、管理无缝隙、服务全方位。
  13.全面启动综治信息化建设。按照路面和省关于推进综治信息化建设的要求,制定我校综治信息化系统建设实施方案,依托学校校园一卡通信息服务平台,整合现有资源,抓紧做好信息终端延伸拓展、二级单位数据认领、基础数据录入和动态信息采集等工作,确保信息系统能以网格为基础单元形成实际应用价值。
14.推进基层系列平安创建。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和“条块结合、以块为主”的原则,深入开展平安校园、平安二级学院、平安团委、平安社团等平安创建活动,逐步实现基层平安创建全覆盖。
  二、推进平安法治融合发展
1.加强平安法治融合发展。坚持平安建设与法治建设共融共建,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平安建设,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社会问题,把平安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。健全校内政策法规,依法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。引导师生员工运用法律规范行为,依靠法律解决分争,运用法律维护权益,营造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风尚。
2.加强组织领导。校党委把综治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总体规划,列入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内容,形成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。坚持阶段性目标与总体目标相统一、长远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协调,形成全面推进、整体发展的良好态势。
3.加强齐抓共管。各签状二级单位要发挥组织协调、服务指导、督查考核的职能作用,总结推广典型经验,督促整改存在问题。各单位要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,分级分领域抓好措施落实。逐步健全完善目标管理、动态管理、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,形成协作有序、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。
  4.加强宣传发动。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,充分挖掘师生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,加大正面宣传力度,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和宣传工作者弘扬主旋律,最大限度地增加宣传舆论的正能量,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及周边居民参与平安、法治建设工作,提升校园安全感和平安法治建设满意度。
    5.加强考核奖惩。定期分析研究学校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对各基层单位实行分类分层次推进。健全平安法治考评体系,设置基层单位自评与互评打分,做到平安和法治建设的过程让师生参与、成效让师生评判、成果让师生共享。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校综合治理办公室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4月15日
 

关于上报2015年度综合治理工作相关材料的通知关于我校组织参与"平安辽宁随手拍"活动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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